
索 引 号 | 11150500MB15783575/2024-01956 | 主题分类 | 其他 \ 其他 |
发布机构 | 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| 文 号 | 通退役军人发〔2023〕34号 |
成文日期 | 2023-09-16 | 公文时效 | 有效 |
索 引 号 | 11150500MB15783575/2024-01956 |
主题分类 | 其他 |
发布机构 | 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|
文 号 | 通退役军人发〔2023〕34号 |
成文日期 | 2023-09-16 |
公文时效 | 有效 |
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决定
发布时间:
2023-09-17 16:20
信息来源:
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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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通政办发〔2023〕38号)要求,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,决定对《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<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补助补发工作流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通退役军人发〔2021〕56号)宣布失效。
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3年9月16日